食药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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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监管

高水平医疗新技术新产品试行价格项目预立项

国家医疗保障局 · 官方政策解读

国家医保局解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,由三级医院申报、省级医保部门受理,在新技术新产品获批临床应用前提前衔接价格项目论证。预立项不等于正式价格立项,转为正式项目仍需满足技术或产品获批等条件;研发或审批失败的项目不能据此收费。

来源与核验
核验依据:官方正文
核对日期:2026-09-20
以上为本站摘要,完整内容请查看来源原文。
医疗服务价格公共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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